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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魏琴報道:5日,記者從順德區杏壇派出所獲悉,該所根據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杏壇分局提供的線索,成功破獲首例環境污染案。
  5月28日,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甘某遠(男,年約57歲,杏壇鎮海凌人)。經調查,甘某遠於2013年年初開始在桑麻工業區經營一間電器塑料廠,併在沒有向政府相關部門報批建設金屬錶面處理及熱處理的情況下,擅自進行生產經營。今年3月24日,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杏壇分局執法人員在突擊檢查時,發現該廠的金屬錶面處理及熱處理項目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,經車間下水道直接排放到魚塘後,再排入河涌。
  經檢測,結果顯示該廠排放的廢水總鉻超標10.5倍、六價鉻超標0.11倍、總銅超標0.5倍,造成環境污染,嚴重影響生態平衡和居民用水。
  目前,甘某遠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事拘留。編輯:王燕子  (原標題:佛山工廠排放超標廢水 經營者被刑事拘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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